欧盟进口中的原产地规则与优惠原产地证明
原产地决定你缴纳多少关税。两种税则编码相同的货物,根据其被视为来自何处,清关时的税率可能相差很大,因为欧盟对原产于与其有贸易安排的国家的货物给予减税或免税。这里的“原产地”是一个法律概念,而不仅仅是发票上的地址,主张无法证明的优惠属于海关风险。本指南介绍两种原产地、如何解读原产地规则,以及各项安排所需的证明。
作者:Hiram Trade Editorial Des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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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种不同的原产地概念
- 非优惠原产地适用于所有货物。它决定贸易统计、反倾销措施、贸易救济、配额、政府采购以及大多数“原产地标记”中的“制造国”。它本身并不降低关税。
- 优惠原产地仅适用于特定安排(自由贸易协定,或诸如普遍优惠制 (GSP) 之类的单方面制度)。它使你能够主张减税或零税率,但前提是货物符合该安排的原产地规则,并且你持有正确的证明。
两者都建立在税则归类之上:先确定 HS (协调制度)/CN (合并商品名称) 编码,再阅读相关协定中针对该编码的原产地规则。
货物如何“原产”
货物如果在该国完全获得(在当地种植、开采、出生和饲养),或在当地由非原产投入品经充分加工,即为原产货物。对于后者,每项协定设定了产品特定规则,通常为以下之一:
- 税则品目改变:投入品与制成品归入不同的 HS 品目(加工改变了归类)。
- 价值规则:非原产材料必须保持在出厂价的设定比例之下(非原产成分上限),或者当地增值必须达到某一门槛。
- 特定工序:必须进行规定的作业(例如特定的化学反应,或纺织品由纱线织造)。
请在协定中针对你的编码的产品特定附件里阅读确切的数字和方法;门槛因产品和协定而异,因此切勿臆断某个数字。
三个贯穿各处的概念很重要:
- 累积使来自伙伴国的材料或加工视为原产(双边、对角或完全累积,视安排而定,例如泛欧-地中海区域)。
- 容忍度 (de minimis) 允许少量非原产材料,即使其会违反产品规则。
- 不足以赋予原产资格的作业(简单包装、贴标、混合)本身绝不赋予原产资格。
各项安排下的证明
证明因安排而异。出示错误的证明或不出示证明,意味着海关当局将征收全额(最惠国)税率。
| 安排 | 典型证明 |
|---|---|
| 许多传统自贸协定和泛欧-地中海区域 | EUR.1 货物运输证书,由出口国海关盖章;适用欧-地中海累积时使用 EUR-MED |
| 欧盟的新型自贸协定(例如与加拿大、日本、越南、英国) | 由出口商在发票上出具的原产地声明(自我证明),通常需要注册或出口商参考编号 |
| 欧盟普遍优惠制 (GSP / GSP+) | 在 REX 系统中注册的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 |
| 低价值货运 | 对价值不超过协定门槛的货运,由任何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(EVFTA:最高 EUR 6,000) |
| 欧盟/伙伴区域内的供应链 | 供应商声明,用于在供应链中向下传递原产地位 |
**REX(注册出口商系统)**是欧盟的自我证明登记制度。在 GSP 和较新的协定下,出口商注册一次,之后便在其商业单据上自行声明原产地,而无需为每批货物申请盖章证书。超过协定价值门槛时,声明人必须已在 REX 注册(或经协定制度批准);对于不超过门槛的货运(EVFTA:EUR 6,000),任何出口商均可声明。
把事情做对(以及约束性确定性)
- 确认协定确实涵盖你的产品和原产国;请在欧盟的 Access2Markets 工具中,针对你的确切编码和国家查看关税、优惠和任何配额。
- 在主张优惠之前,阅读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,并确认货物符合该规则。
- 确保出口商能够出具正确的证明(EUR.1、原产地声明或 REX 声明),并将其与运输单据一并保存。
- 对于经常性进口的产品,申请约束性原产地信息 (BOI),这是海关当局就你的货物原产地作出的、对其具有约束力的决定,可提供法律确定性。
- 保存记录:优惠主张可以在清关之后被核查,未能证明的主张意味着补缴关税,并可能面临处罚。
原产地与海关估价以及诸如进境加工之类的特殊程序相互影响;参见清关与 EORI 和特殊海关程序。
检查清单
- 先确定税则编码,再处理原产地问题。
- 已识别优惠安排,并确认其涵盖产品和国家。
- 已阅读并满足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(品目改变、价值或工序)。
- 如果规则较严,已考虑累积和容忍度。
- 已安排正确的证明(EUR.1 / EUR-MED、原产地声明或 REX)。
- 价值门槛要求时,出口商已在 REX 注册。
- 证明和供应商声明已保存,以备清关后核查。
- 对于经常性进口,已考虑约束性原产地信息。
在 Hiram 上,你可以记录产品的规格,并将原产地证明与交易一并保存,使重复订单可以重复使用。前往市场。
参考来源
- European Commission, Access2Markets - rules of origin: https://trade.ec.europa.eu/access-to-markets/en/content/rules-origin-0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European Commission, Registered Exporter system (REX): https://taxation-customs.ec.europa.eu/online-services/online-services-and-databases-customs/registered-exporter-rex-system_en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European Commission, Generalised Scheme of Preferences (GSP): https://policy.trade.ec.europa.eu/development-and-sustainability/generalised-scheme-preferences_en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Regulation (EU) No 952/2013 (Union Customs Code), non-preferential origin: 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eli/reg/2013/952/oj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European Commission, Binding Origin Information (BOI): https://taxation-customs.ec.europa.eu/customs-4/calculation-customs-duties/customs-tariff/binding-origin-information_en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European Commission, pan-Euro-Mediterranean (PEM) cumulation: https://taxation-customs.ec.europa.eu/customs-4/international-affairs/origin-goods/general-aspects-preferential-origin/arrangements-list/paneuromediterranean-cumulation-and-pem-convention_en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EU-Vietnam Free Trade Agreement, Protocol 1 concerning the definition of originating products
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海关建议。规则和税率会发生变化:作出决定前请查阅现行官方资料或咨询顾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