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土耳其和印度向欧盟进口钢铁和铝
土耳其和印度是欧盟钢铁和铝的主要供应国。一笔可行的进口交易取决于四件事:确切的产品和牌号,完整的到岸关税情况(关税加任何反倾销或保障措施),CBAM,以及质量和合格单据。尤其是 CBAM,改变了这些进口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方式。本文是一份实用概述,并指出每次签约前应核查的来源。
作者:Hiram Trade Editorial Des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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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、牌号与标准
请精确界定产品,因为税则号列、各项措施和证书都由此而定:
- 钢铁: 形态(卷材、薄板/厚板、棒材、盘条、型材、管材、线材),牌号(例如某个 EN 钢种),尺寸和公差,表面/涂层(热浸镀锌、涂层),以及标准(结构钢适用 EN 10025,空心型材适用 EN 10219/10210,等等)。
- 铝: 形态(锭、坯、板、挤压材),合金和状态(例如 6060-T6),以及相关 EN 标准。
请在合同中规定符合 EN 10204 的材质证书(通常为 3.1)和检验制度。
税则编码与完整的关税情况
钢铁归入 HS (协调制度) 第 72 章(钢铁)和第 73 章(钢铁制品);铝归入第 76 章。您实际支付的关税可能有若干层:
- 第三国(最惠国)税率或优惠税率;
- 针对特定原产地特定产品的可能的反倾销或反补贴税(土耳其和印度都曾因某些钢铁/铝产品受到此类措施);
- 可能的保障措施(钢铁关税配额),超出配额的进口须缴纳额外关税。
这些措施因产品和原产地而异,并且随时间变化,因此在签约前,请在欧盟委员会的 Access2Markets / TARIC 中确认确切的 10 位编码和每一项措施,不要想当然地认定税率。见我们的 HS 与 CN 编码 指南。
CBAM:现已成为金属进口的核心
钢铁和铝属于碳边境调节机制 (CBAM,第 2023/956 号条例 (EU);由第 2025/2083 号条例 (EU) 简化) 的适用范围。正式制度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。对进口商的要点:
- 涵盖货物累计超过每个日历年 50 吨净重的进口商,通常需要取得授权 CBAM 申报人资格(该门槛按年度累计,而不是按单票货物;电力和氢不在其中)。请在越过门槛之前申请,主管机关最长有 120 天的处理时间。
- 2026 年期间不购买 CBAM 证书。证书销售于 2027 年 2 月 1 日开放。
- 首次 CBAM 年度申报(涵盖 2026 年的进口)应于 2027 年 9 月 30 日前提交,同时就隐含排放交回相应证书。
- 自 2027 年起适用季度持有要求(申报人须持有的证书,需覆盖当年迄今所进口隐含排放的一定比例,目前为 50%);确切水平请查阅现行文本。
请及早从供应商处获取隐含排放数据,并将证书成本计入价格。关于该机制的完整说明,见我们的 CBAM 进口商指南。
质量与合格单据
- 符合 EN 10204 的材质证书(3.1 为标准;3.2 增加独立见证),证明该批次的化学和机械性能。
- 产品属于建筑产品(例如适用 EN 1090 和建筑产品条例的结构钢),或适用其他欧盟产品规则时,需要 CE 标志 / 性能声明。
- 相关情形下的 REACH 义务(例如某些合金元素或涂层)。
单据
海运的一套典型单据:
- 商业发票和装箱单;
- 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;
- 材质证书 (EN 10204) 以及任何 CE/DoP 文件;
- 原产地证明(优惠原产地证明,例如关税同盟下适用于土耳其的 A.TR,或在适用优惠时使用 EUR.1 / 原产地声明);原产地还决定适用哪项反倾销/保障措施;
- 用于您申报的 CBAM 数据(隐含排放);
- 如由卖方投保,则提供保险凭证;如已约定,则提供装运前/第三方检验报告。
对于土耳其,自由流通的货物通常使用 A.TR 运输证书(欧盟-土耳其关税同盟);请确认您的产品和主张适用 A.TR 还是 EUR.1。
物流
金属是重而密实的货物:
- 卷材和厚板通常以件杂货方式或装入集装箱运输,并需妥善加固和使用垫木;请核查内陆运输的重量限制和轴重规则;
- 使用 VCI 包装、干燥剂和完好的包裹来防潮(防锈);
- 木质包装和垫木必须符合 ISPM 15。
请在合同中约定加固、包装以及装货/绑扎的责任。
金属适用的 Incoterms
- 集装箱: FCA、CPT 或 CIP。集装箱货物应避免使用 FOB/CIF。
- 件杂货 / 散货: 适合使用 FOB、CFR 或 CIF。
- 送达工厂: 如果供应商在欧盟有物流合作伙伴,则使用 DAP 或 DPU。
见我们的 Incoterms 2020 指南。
签约前检查清单
- 已界定产品、牌号、尺寸、标准以及 EN 10204 证书类型。
- 已在 Access2Markets 中确认 TARIC 编码以及完整的关税情况(最惠国/优惠 + 反倾销/反补贴 + 保障措施)。
- CBAM:年度超过 50 吨时的申报人资格、供应商提供的隐含排放数据、价格中包含的证书成本。
- 正确的原产地证明(A.TR 与 EUR.1),以及由原产地引起的措施。
- 产品属于建筑产品时的 CE/DoP。
- 已约定防潮、加固以及符合 ISPM 15 的包装。
在 Hiram 上,您可以发布钢铁或铝需求,写明牌号、标准以及 CBAM/质量要求,并按到岸总成本比较土耳其、印度及其他供应商的报价。前往市场。
参考来源
- Regulation (EU) 2023/956 (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, CBAM): 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eli/reg/2023/956/oj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Regulation (EU) 2025/2083 (CBAM simplification): 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?uri=OJ%3AL_202502083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European Commission, CBAM definitive regime: https://taxation-customs.ec.europa.eu/carbon-border-adjustment-mechanism/cbam-definitive-regime_en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European Commission, Access2Markets - Guide for import of goods: https://trade.ec.europa.eu/access-to-markets/en/content/guide-import-goods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EN 10204 (types of inspection documents for metallic products): https://standards.cencenelec.eu/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Regulation (EU) No 305/2011 (Construction Products Regulation): 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eli/reg/2011/305/oj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Regulation (EC) No 1907/2006 (REACH): 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eli/reg/2006/1907/oj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海关建议。规则和税率会发生变化:作出决定前请查阅现行官方资料或咨询顾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