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口商和出口商的信用证分步指南
跟单信用证(LC)是银行的一项付款承诺:一旦卖方提交信用证要求的单据,银行即予付款。它将付款风险从买方转移给银行,因此是尚不互相信任的当事人之间首次交易的经典工具。它同时也很慢、单据繁多且容易出错,所以本指南说明它如何运作、应要求哪种类型,以及何时用更便宜的工具就够了。
作者:Hiram Trade Editorial Des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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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证实际承诺什么
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。银行凭单据付款,而不是凭货物,也不是凭履约。如果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,银行就必须付款,即使货物有缺陷;如果单据不符,银行可以拒付,即使货物完美无缺。这种“独立性”和“严格相符”正是关键所在:它把商业争议变成银行可以执行的单据审核。
对买方而言,保护在于只有在约定的单据(显示装运、数量、质量证书、保险)存在时,银行才付款。对卖方而言,保护在于欠款的是银行,而不是远方的买方。
当事人与流程
| 当事人 | 角色 |
|---|---|
| 申请人 | 买方,请求其银行开立信用证 |
| 开证行 | 买方的银行,开立信用证并负有首要付款责任 |
| 受益人 | 卖方,负责发货并提交单据 |
| 通知行 | 卖方所在国的银行,负责转递信用证;除非同时保兑,否则不保证付款 |
| 保兑行 | 增加自己付款承诺的银行(可选,见下文) |
| 指定银行 | 被授权付款、承兑或议付的银行 |
典型流程:
-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信用证结算,并写明条款(金额、单据、最迟装运日期、到期日、Incoterm)。
- 买方向其银行申请;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并发送给卖方附近的通知行。
- 通知行确信信用证表面真实,并将其收到的条款通知卖方,不承担承付或议付的义务(UCP 600 第 9 条),除非它同时担任保兑行。
- 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发运货物并备齐单据。
- 卖方在到期前向指定银行或保兑行提交单据。
- 银行审核单据;如果相符,则付款(即期)或承兑远期汇票(远期);单据寄往开证行,开证行偿付并将其交给买方,买方凭此清关并提货。
可以要求的类型
- 不可撤销:未经各方同意不得修改或撤销。依据现行惯例,所有跟单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;不要接受可撤销的信用证。
- 保兑与非保兑:保兑信用证带有第二家银行(通常是卖方所在国的银行)独立的付款承诺。当您对开证行或其所在国存疑(政治风险或转移风险)时,请要求保兑。保兑需要额外费用。
- 即期与远期(延期付款 / 承兑):即期信用证在相符交单时付款;远期信用证在装运或交单后若干天付款,为买方提供融资。
- 可转让:允许受益人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二受益人(贸易商转给实际生产商)。
- 背对背:当可转让信用证不适用时,为同一笔基础交易使用的两份独立信用证。
- 循环:在框架下为重复装运自动恢复。
- 备用信用证 (SBLC):违约型工具,更接近保函:仅在买方未能以约定方式付款时才付款。适用 UCP 600 或 ISP98。
- 红条款:允许在装运前向卖方预付款项。
规则体系
信用证不受某一部法规规范,而是受当事人纳入的 ICC 规则规范:
- UCP 600: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》,几乎所有商业信用证都采用的核心规则。
- ISBP 821:国际标准银行实务,说明银行在实践中如何审核单据。
- eUCP:针对电子或混合交单的补充规则。
- URR 725:银行间偿付。
- URC 522:《托收统一规则》,适用于跟单托收(另一种更便宜的工具,见下文)。
- URDG 758:见索即付保函,以及适用于备用信用证的 ISP98。
请在信用证中指明所适用的规则。法院和银行依据这些规则解读信用证。
不符点:信用证出错的地方
银行会拒绝很大比例的首次交单,因为单据与信用证不符。常见缺陷:交单迟延或超过到期日;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不同;各单据之间的重量或金额不一致;提单不是“清洁”的,或未按要求标注;保险的金额、货币或险别有误;缺少某份证书,或由错误的一方签署。
有不符点的交单并不自动失败,买方可以放弃不符点,但这给了买方重新谈判或退出的理由,从而破坏了卖方为之付费的保护。卖方的实际防范措施:
- 取得信用证的草稿,在装运前核对每一项条款;
- 确保每份单据都能完全按照措辞出具(尤其是第三方证书);
- 在最迟装运日期与到期日之间留出足够的交单时间;
- 考虑在正式交单前请指定银行进行单据预审。
费用与谁来付费
每个环节都有费用:开证(申请人)、通知、保兑、修改、不符点、议付或承兑,以及偿付。费用必须在信用证和合同中明确分配:根据 UCP 600 第 37(c) 条,指示另一家银行提供服务的银行,应负责该银行的费用,除非信用证声明这些费用由受益人承担。保兑和远期融资是昂贵的部分。请将这些纳入您的 到岸成本比较,以便在同一基础上比较信用证交易与赊销交易。
信用证何时是小题大做
使用信用证的理由是交易对手和国家风险,而不是习惯。更轻便的工具:
- 跟单托收 (URC 522):卖方银行凭付款交单 (D/P) 或凭承兑远期汇票交单 (D/A)。比信用证便宜,但没有银行保证付款;适合有一定信任和可靠银行通道的当事人。
- 赊销加贸易信用保险:适用于稳固的合作关系;见 付款条件。
- 预付款或定金:将风险转移给买方;常见于首次小额订单。
使工具与风险以及 Incoterm 相匹配:风险和运输单据转移的节点决定了信用证必须要求什么。
同意使用信用证之前的检查清单
- 根据真实的交易对手和国家风险选择工具,而不是出于习惯。
- 不可撤销;如果开证行或其所在国令人担忧,则要求保兑。
- 已决定即期或远期,并已计入融资成本。
- 信用证中的单据清单与您实际能出具的单据一致。
- 最迟装运日期、到期日和交单期限切实可行。
- 货物描述和 Incoterm 与合同一致。
- 信用证中指明适用的 ICC 规则(UCP 600、ISBP 821)。
- 银行费用已在买卖双方之间分配。
在 Hiram 上,您可以在交易内与交易对手商定付款条件,并将单据和规格保存在一处。前往市场。
参考来源
- ICC,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(UCP 600): https://iccwbo.org/business-solutions/all-publications/ucp-600/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ICC,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(ISBP) 821: https://iccwbo.org/business-solutions/all-publications/international-standard-banking-practice-isbp-for-the-examination-of-documents-under-ucp-600/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ICC,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(URC 522): https://iccwbo.org/business-solutions/all-publications/icc-uniform-rules-collections-urc-522/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ICC, 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 (URDG 758): https://iccwbo.org/business-solutions/all-publications/uniform-rules-for-demand-guarantees-urdg-758/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International Trade Centre, Trade finance and documentary credits: https://intracen.org/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
- ICC, UCP 600, Article 9 (advising of credits and amendments) and Article 37(c) (charges): see the UCP 600 publication above
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海关建议。规则和税率会发生变化:作出决定前请查阅现行官方资料或咨询顾问。